按照新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”、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”和“刑法修正案(九)”的规定:从2015年11月1日起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,运输危险化学品的,危及公共安全的,对驾驶员处拘役,并处罚金。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、贮存、使用的管制会越来越严、执法力度会越来越强、运输成本将越来越高,且这是一个长期的趋势。
“嘉智信诺”作为一个公众公司,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经公司研究,决定:从2015年11月1日起,信诺®添加剂的全部产品将变更为非危险化学品。具体措施是:1、把原含有易燃溶剂的产品全部置换成非易燃溶剂,在原产品编号后添加“R”字样以示区别;2、部分产品用100%含量替代原低固含产品。所有产品的应用性能与原产品保持一致。公司将所有变更产品的样品递交客户作应用评估,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客户谅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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